044:如果在雪梨,第一次租屋。(第六話)


簽約前一天,我們循著SUPRA的建議,上了FairTrade的網站逛了一下,也上網查詢其他人簽約的經驗(這部分資訊真的很少)。我們發現FairTrade的網站上有兩種版本的契約,一種是簡單版,一種是複雜版,效力基本上相同。另外,網站上還有一份Condition Report,是租房時,讓房客逐項檢查及評估房屋和家具狀況,以便日後房子和家具有損害時,要判定是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時,有依據可循。我們把三樣文件都印了兩份,準備在明天簽約時,如果對方不願意簽約,或拿不利房客的契約讓我們簽,我們就打算據理力爭,要求對方以我們的約為主,並且要做Condition Report。

不過,屋子需要檢查的項目之多,實在難以想像,這使得Condition Report的流程真的很麻煩,即使日後有爭議,也得等到走法律程序,Condition Report才有用處。也因為這麼麻煩,除非跟仲介租屋,大部分租屋都不太搞Condition Report這套,就大家心裡有默契,不要太誇張就好。另外,我和L也在想,Condition Report雖然是給房客的一項保障,但要弄得那麼麻煩,真要發生爭議上法庭,那也代表跟房東決裂到極點。我們不希望走到那步,也不希望走上曠日費時又花錢的法律程序。我們也就決定靜觀其變,如果對方在簽約時很強勢或很機車,我們就要求他要這麼做。

東西都準備好之後,我和L稍微討論一下隔天簽約大致要注意和要求的事,其中一點,是關於租期長短的事。因為考慮到三個月後是五月,還在學期中可能會很忙,那不如跟他談談看是否可以簽四個月的房租,一路租到六月底,到時候應該就是寒假,會有比較多的時間找房子,如果他不答應,那也只好五月跟找房子這件事拼了。相關的事都討論完了之後,我們就上床睡覺等天明了。

隔天一大早起來,我們稍微梳洗並吃點早餐之後,就帶著文件前往簽約了。

走到門口敲門時,中東人已經在房子裡頭準備好要跟我們簽約了。把我們迎接進房子之後,他先跟我們打了一下招呼,並說很高興我們要承租之類的客套話。接著,我們問他簽約該如何進行,他拿出了一張類似簡單版契約的東西,準備要跟我們簽約。

看到那份契約有點簡單,我們就跟他說,我們這邊有FairTrade下載的版本,希望能用這份簽約。但顯然我們才剛到兩周,生活英文不夠好,談判技巧也不夠好,他一直強調那份沒問題,是從學校那邊拿來的,等等等之類的話,這迫使我們想說,那份契約只是太簡略,否則其實也沒甚麼特別坑房客的條款,加上SUPRA的人之前跟我們說,這邊的契約如果沒有特別明訂,基本上都是照著FairTrade的規定走,我們也就沒有堅持太多。

接著,就是雙方出示相關文件的時候。我們雙方都都拿出護照,並用他留在房子裡的多功能事務機,把雙方的檔案都掃描過一次,並列印出來,另外,房東也拿出自己的學生證給我們看,也同樣掃描列印出來給我們一份。

這時我才發現,原來他是從Bangladesh來的。還好我以前接待過一位Bangladesh的外交官,才把Bangladesh跟孟加拉對在一起,也從看到護照的那刻才發現,原來人家並不是中東人,而是南亞人啊!這害我在內心暗自感到尷尬。

彼此交換證件確認、掃描和列印之後,我們問他是否有帶原本的契約。說到這問題,他開始跟我們說,因為他最近東西都慢慢搬到市區,人也住在市區,東西分散在兩邊,他一時間找不到契約,但他有之前的契約,內容跟格式基本上跟新的是同一份,只是起租日跟到期日不同。

他這樣說,讓我們繼續簽約也不是,走人也不是。我和L看了一下那份契約,是房東透過房仲跟他簽的契約,我們判斷,如果是他之前跟房仲簽的約,他現在既然人還在這,那他所說的應該不假。但為了保險起見,我們還是向他要了契約的掃描檔,並要求他之後要再給我們原檔。

這點他倒是很快就答應了。達成口頭協議後,雙方就正式進入簽約程序。首先,跟台灣一樣,契約都是簽一式兩份。不過,因為是簡單式的契約,所以內容就只有大致幾個欄位要填寫:出租人、承租人、房子地址、租金金額、Bond金金額、租金給付日期、鑰匙押金金額、起租日和到期日,以及雙方簽名欄。

一邊填寫內容,我們一邊問他是否可以直接簽四個月的Fixed Contract。他稍微想了一下,也覺得似乎是不錯的提議,一口就答應了。我們也就把時間的部分寫在到期日。兩份內容都填的差不多時,我們覺得還有些資訊需要寫清楚,像是以租金固定在何時以何種方式給他,以及我們三人的基本聯絡方式,包括姓名、手機和email。

契約都寫完並讓雙方確認後,契約就這樣成立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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